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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安局实体化侦查中心(施工)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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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福建万友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启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敖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公安局实体化侦查中心(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公安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开云网页版(中国)登录首页。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432272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为福州市公安局实体化侦查中心工程招标内容包括拆除、装饰安装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432272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432272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43227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履行纳税义务;2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8日至2024122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开云网页版(中国)登录首页(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号楼3层)采用记名方式并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2309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前往开云网页版(中国)登录首页本项目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1224日前将《确认函》原件盖章递交至开云网页版(中国)登录首页(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号楼3层)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发布投标邀请书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开云网页版(中国)登录首页官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公安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7026390,传真:  /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网页版(中国)登录首页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号楼3层,邮编:350028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76033048806,传真:0591-87623982

联系人:张愿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公安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

联系电话:0591-87026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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